根据《杏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在2016 年 7 月 25 日国凯大道东段道路配套电缆管道工程(监理)项目,通过随机抽取确定了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中标单位。因第一中选单位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无电力资质,根据我司《定点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点规定:“若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放弃中标响应的,则顺延由备选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现该项目的中选单位变更为第二中选单位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示
杏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